明朝时,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、《后汉书》、《三国志》、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南齐书》、《梁书》、《陈书》、《魏书》、《北齐书》、《周书》、《隋书》、《南史》、《北史》、《新唐书》、《新五代史》、《宋史》、《辽史》、《金史》、《元史》合称“二十一史”。
清朝乾隆年间,《明史》行世,与“二十一史”合称“二十二史。”此后把《旧唐书》并入其中,合称“二十三史”。又把已经散佚的《旧五代史》主要依据《永乐大典》辑录整理成书,经乾隆皇帝钦定,与“二十三史”合称“二十四史”,成为过去传统史学领域中的“正史”。清朝末年,民国初年,柯劭忞撰修了《新元史》。1920年,柯劭忞撰《新元史》脱稿,民国十年(1921年)大总统徐世昌以《新元史》为“正史”,与“二十四史”合称“二十五史”。但很多人不将新元史列入,而改将《清史稿》列为“二十五史”之一。或者,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,则形成“二十六史”。
古人编写史书有多种体裁,“二十六史”是采用纪传体。这种史学体裁创始于司马迁的《史记》。纪传体以“本纪”和“列传”为主体。“本纪”的内容是围绕帝王,按时间顺序记载重大事件,排列在全书最前面。“列传”主要是人物传记。不论是《史记》,还是其他纪传体史书,“列传”在全书中的篇幅最多。在“二十六史”中,一般把列传放在最后面。
在“本纪”、“列传”之外《史记》还有“表“、“书”、“世家”。“表”采用表格的形式,按一定的顺序,谱列人物和事件。“书”专门记载典章制度,每一篇“书”,犹如一部专史袭的王侯封国历史。